关于在2013年清明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8-13 点击率:29598 |
尊敬的客户: 2013年清明节临近,按照交易所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4月4日至4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清明节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司节日期间交易保证金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4月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白银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1个百分点;其余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2个百分点。 4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锌、天然橡胶和白银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下调3个百分点;其余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4月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普通小麦、油菜籽、菜籽粕、优质强筋小麦(WH)、菜籽油(OI)和早籼稻(RI)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2个百分点,其余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上调1个百分点。 4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4月2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大商所各期货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在原比例基础在上调2个百分点。 4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清明节休市前后,股指期货相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五、各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请参看交易所网站的相关通知。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清明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通联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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