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秋节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及连续交易时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9-07 点击率:20811 |
尊敬的客户: 2016年中秋节休市期间(9月15日至9月18日),我公司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及连续交易时间调整如下: 一、上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6年9月13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将铝和铅涨跌幅度限制为5%,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锌、锡和黄金涨跌幅度限制为6%,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 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6年9月13日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幅度调整为6%。 2016年 9月 1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 自2016年9月13日结算时起,将豆油和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其他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在豆油和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4%和7%。 四、连续交易时间调整 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9月19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请各位客户在节日期间谨慎留仓,控制仓位,避免中秋节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波动,国内政策等因素导致节后风险的延伸,以防范假期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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