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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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7 点击率:46317 | ||||||||||||||||||||||||||||||
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15〕8号 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 标准合约》修订案的公告
为切实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进行了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已经本所第二届理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公布。 为使新、旧合约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本次修订的合约条款,自2015年4月27日20:55(即连续交易开盘集合竞价)起施行。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4月22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4月22日印发 打字:罗琼 校对:何妍蕾 共印1份 附件
《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 修订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热轧卷板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一)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热轧卷板质量规定如下: 1、标准品 符合国标GB/T 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Q235B或符合JIS G 3101-2010《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的SS400,厚度5.75mm、宽度1500mm热轧卷板。 2、替代品 符合国标GB/T 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的Q235B或符合JIS G 3101-2010《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的SS400,厚度9.75mm、9.5mm、7.75mm、7.5mm、5.80mm、5.70mm、5.60mm、5.50mm、5.25mm、4.75mm、4.50mm、4.25mm、3.75mm、3.50mm,宽度1500mm热轧卷板。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另行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热轧卷板,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具体的注册品牌,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五、附加说明 本标准合约由上海期货交易所负责解释。
注:双删除线部分为已删除的内容,灰色底纹且加粗部分为已作修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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